第1章

        夜黑如墨,一道闪电从天而降,耀眼的白光撕裂天空,映出大雨中一个孤独的人影。

        刘宜孙握紧腰刀,黄豆大的雨点砸在铁甲上,溅出一团细蒙蒙的水雾。狂风夹着暴雨卷过平原,犹如万马奔腾,更增添了夜雨的威势,但刘宜孙知道,这会儿不是深夜,短短半个时辰之前,这里还是红日当空的白昼。接着狂风四起,乌云蔽日,几乎一瞬间就完成了昼夜的转换。

        似乎整个春天的雨水都集中在这短短的时间和空间里,泼水般浇在身上。刘宜孙没有动,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军的手下。他们每个人都在徒劳地等待,等待撤退的命令,或者敌寇的出现。

        “春雨贵如油啊。”张亢道。他连甲都没挂,只披了件蓑衣,戴了顶斗笠,神态轻松自若。

        刘宜孙手掌略微松开一些,勉强笑道:“你倒是轻松,还惦记着春耕。”

        张亢扶了扶斗笠,“都已经撤军了,为什么不轻松?”

        刘宜孙胸口起伏片刻,咬牙道:“我们是断后的!我手里说是一个军,五个指挥的兵力,实员只有六成,不足一千五百人!这还是捧日军左厢最完整的一个军!城中的贼寇有多少?单是星月湖大营的余孽就不下一千五!虎翼军撤了,静塞军撤了,龙卫军也撤了!十几万人马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鬼地方再多呆一天!可你却偏偏在夏帅面前抢着断后!张兄,真不用抢!断后的事没有一个会和你争的。”

        面对刘宜孙的怒火,张亢神色淡然,摸着脸颊道:“断后的军功莫非将军不想要么?”

        “不想!”刘宜孙指着身后空荡荡的金明寨大营,压抑着怒火道:“我手下的儿郎也没有一个想要的!我们只想活着回去!只要和右厢军一起早走一天,我们也不用被这场大雨困在这里!”

        “捧日右厢军?他们还带着辎重呢,”张亢叹了口气,“我可没那个力气推着大车去爬烈山。”

        “性命呢?”刘宜孙压低声音道:“难道你觉得自己能挡住敌寇的进攻?他们只要一个冲锋就能把我们打垮!有寨墙也挡不住!”

        张亢放下手,失望地说道:“原来将军也是怕死之人。”

        “我不怕死!”刘宜孙被激怒了,咆哮道:“我只是不想白白送死!我有手下一千多儿郎要照顾!我还要报仇!”

        “如此我们才要断后!”一道闪电掠过,映出张亢眼中锋锐的光芒,“带着辎重你能跑得掉吗?抛下辎重私自逃亡,你不怕斩首吗?”

        张亢指着暴雨中的江州城,“你我都知道我们这支残军不堪一击,他们不知道吗?击溃我们这支残军对他们有什么好处?难道他们需要斩首的军功?将军错矣!他们要的只有一样:辎重和物资!”

        “最危险的不是我们,而是带着辎重提前撤退的捧日右厢军!看到这场暴雨了吗?这就是他们出击的信号。此刻还是午时,却天黑如墨,哪里有这般遮天蔽日的暴雨?江州周围都是平原,如今是春季,泥土解冻,他们再施术下这场雨,道路泥泞得连马都过不去!”

        “如果这场雨早下一天,我张亢立刻逃之夭夭——你不想白白送死,难道我想死?这场雨如今才下,说明贼寇已经绕过我们,追赶上了带着辎重的捧日右厢军!”

        刘宜孙惊呆一样看着他。张亢道:“所有带不走的器械都留在营中,为了避免惊动贼寇,军令要我们撤退时一把火烧掉。现在雨下这么大,烧什么都来不及了。这伙贼寇算得真是周密,一场雨至少留下了大半辎重,还困住了周围数十里的所有军队,逃,逃不得。救,救不得。好算计!”

        “贼寇已经绕过我们?”刘宜孙有些不相信地说:“可是这么大的雨……”

        “他们难道不会先赶到地方再降雨?况且他们有什么雨中行军的法子也未可知。”张亢道:“前有坚城,后有贼寇,我们只剩下一条路了。”

        前后都有强敌,再加上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别说无路可走,便是有路,军士们离开营房,只怕走不了数里就会失散大半。刘宜孙道:“哪里还有路?”

        “大江。”张亢道:“营里现在别的没有,就是木料有的是。我已经让人扎了五十条木排,幸好缺员多,有这些木排已经绰绰有余了。”

        刘宜孙吓了一跳,“你要过江?那边可是宁州!”

        “过江是找死。”张亢道:“我们顺江而下。”

        刘宜孙已经说不出话来,撤军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向西,翻越烈山。顺江而下,只会离宋国越来越远。

        “往下游一日的水路便是昭南。”张亢道:“这一路顺水行舟,两日可达昆吾,自昆吾上岸,向西三日到达荆溪,折而向北,再有三天我们就能到筠州。”

        “筠州!”刘宜孙当然知道这座位于宋国最西部的州城。

        张亢点了点头,“别忘了,我往昭南去过。”

        一个多月前,张亢带着一个都的军士潜入昭南劫掠,究竟抢到手多少钱财,连刘宜孙都不知道,但他留给自己的一份,已经足够丰厚。

        刘宜孙怔了半晌,然后道:“路上一共需要九天时间,其中八天都在昭南境内。我们可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整支军队,何况你又去过——难道还能在昭南招摇过市?”

        “所以要换装。不能用大宋的旗号。”

        “你抢了昭南的军库?”一股狂风卷过,刘宜孙猛地灌了一口的雨,咳了几声才道:“我们就是扮作昭南军,便能瞒过昭南人吗?”

        张亢看了他一眼,吐出两个字,“汉军。”

        在刘宜孙震惊的目光下,张亢用刀鞘在雨地上划了一道:“众人都知道大江下游是昭南,却常常忘了大江入海处的合浦郡,是汉国的土地。”他在代表大江的线条末端点了点,“郡中常驻数千汉军。”

        刘宜孙想了起来,当年汉武帝称霸六朝,为表示自己一统天下,在东南西北四地分别设郡驻军,汉军兵甲所至,最南端的便是合浦郡。

        “我在昭南遇上了汉军。”张亢低声道:“合浦郡守赵佗久居南方,听说我宋军讨伐天子钦定的逆犯岳鹏举余孽,有意出兵争一份功劳,好返回京师洛阳。如今汉使多半已经到了临安,只要陛下点头,合浦郡的汉军用不了几日便会逆流北上,与我军汇合于江州城下。”

        刘宜孙听得心惊肉跳。武臣以私人身份结交外将倒也罢了,私下合谋军事,无论哪一朝都是重罪,轻则杀头,重则灭族,连夏用和都不敢做的事,张亢居然做了。他知道张亢胆子很大,却没想到他竟然如此胆大包天。

        张亢抖了抖蓑衣,“如今陛下已经下诏撤军,赵郡守只有再等待其他立功的机会。但按照当年的盟约,汉军有六朝通行的特权,只要换上汉军的衣甲旗号,咱们就能平平安安返回筠州。”张亢肉痛地咧咧嘴,“一千五百套,全是汉军打下来的旧军服也够我出血的。”

        刘宜孙最后努力道:“我们是断后,如果擅离职守,即使能回到筠州,也是死罪。”

        张亢扭头望着身后的雨幕,然后道:“胜负已分,今晚这一战,必然是我大宋数十年来最大的一次溃败,如果按军法论处,该斩首者成百上千。我们若能从群寇间全师而还,朝廷高兴还来不及。”

        张亢没有再说下去,两人凝视良久,刘宜孙猛地摘下头盔,用力抖去上面的雨水,咬牙道:“雨快停了。这会儿再不走,便不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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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山以西的平原上,一长列看不到首尾的军队正在暴雨中艰难地跋涉着。乌云初起时点燃的火把此时早已被大雨浇灭,军士们只能披着湿漉漉的衣甲在黑暗中摸索前行,不时划破天际的闪电映出他们被疲惫和恐惧舔干活力的面孔。

        春雨还带着冬季的寒意,进了水的袖口不多时就将手腕冻得麻木。石元孙握着马鞭,心底的寒意却比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更甚。

        金明寨距离烈山一百余里,按标准是两日的路程。但石元孙为了尽早与中军汇合,昨晚只让军士们休息了两个时辰。捧日右厢军带着大量辎重,本来就行走不易,但军士们都恨不能早些离开江州,人人争先,谁知会遇上这场暴雨。

        被无数人马践踏过的道路像泥潭一样泥泞不堪,一脚踏下,泥淖几乎没过小腿。泥中丢满了各种各样的战靴,但没有一名军士停下来捡一双。因为好不容易换上的鞋子,走不了几步就会被吸盘一样的泥路粘掉,如果没有被粘掉,那就意味着你要带着一双沾着满泥浆的鞋子前进,每一只都仿佛有数百斤重。

        推着大车的军士早已经疲不能兴,连喊号子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埋着头,拚命推动比平常重上数十倍的大车。忽然车轮一滑,一辆大车陷进一个尺许深的泥坑中,载满兵甲的车辆倾斜过来,挡住了前进的队伍。

        两名骑兵拖泥带水地打马奔来,摇着湿透的令旗喝道:“将军有令!今日必须赶至烈山营地!沿途不得歇息!妄自停留者!杖!迟疑不进者!斩!阻塞道路者!斩!”

        泥水溅在身上,军士们甚至没有露出愤怒的目光,只木然卸下车上的衣甲,扔到泥浆中,将大车掀翻到一边。

        自从接到撤军的诏令后,宋军就因为如何撤军爆发过数次争吵。最后带伤参加会议的翁应龙在夏用和的支持下,力排众议,决定先撤走在江州城下几近打残的虎翼、归圣、静塞诸军。

        对于一支士气低落的疲兵来说,撤退的风险甚至还高于两军交战。为了防止被城中的贼寇发觉追击,宋军的撤退措施极为隐秘,大量物资都留到了最后,由人员相对完整的捧日右厢军负责押运。断后的任务,则交给了主动站出来的刘宜孙军。

        张亢的猜测并不完全准确,事实上,断后的除了他们的龙卫左厢第十军,还有一支军队:秦翰的选锋营。

        选锋营连日苦战,损失并不比其他友军小,为了保证这支全骑军的机动性,夏用和几乎调集了军中所有还能够抽调的马匹,以至于押运辎重的捧日右厢军连拉车的挽马都凑不够。

        宋军在撤退中溃败已经不是第一次,除了毛遂自荐的刘宜孙,唯一能与贼寇正面对敌的选锋营,夏用和还不惜人力物力,在烈山脚下筑了一座小城,留下捧日左厢军的王信和种世衡两军负责接应。如果贼寇真敢弃城而出,远赴百里截杀捧日军,宋军一个反扑,在平原与烈山交界处与敌寇形成决战也不是不可能。

        然而一场暴雨打乱了宋军所有的部署。本来预计下午就能赶到烈山的捧日右厢军,因为这场意料之外的暴雨,行进速度陡然降至谷底,此刻已经过了午时,距离目的地仍遥遥无期。

        选锋营即使再精锐,也不可能在这种暴风雨天气及时驰援。同样,王信与种世衡两军也不可能冒雨出城,去接应天知道在哪儿的捧日右厢军。

        眼下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就地扎营,但石元孙宁愿冒着军队哗变的危险,也不敢稍作停留——如果敌寇在此时出现,根本用不着交战,只要呐喊两声,整个捧日右厢军就会立刻溃散。

        神宵宗!石元孙心里恨恨骂了一声。

        自从王哲一剑叩石,逼迫宋国停止追究武穆王余党。宋国朝廷明面上没说什么,暗中却着力扶植神霄宗,仅仙师的称号就先后封了三位。结果江州城下连番较量,神霄宗派来的法师张如晦被贼寇的术者完全压制,没有占到半点便宜。数日前法阵被破,神霄宗更是一蹶不振。等接到撤军的诏书,神霄宗只向翁应龙通禀一声,便即撤离。若有神霄宗的法师在,自己也不至于这么狼狈——可恨这些法师一个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钱财耗费了多,却未见半点功劳。

        石元孙用力抽了坐骑一鞭,马蹄带着厚厚的泥浆,在泥泞中艰难前行。虽然明知道城中的贼寇同样损失惨重,不可能有余力出城野战,但自从踏上撤军的路程,石元孙就隐隐不安,毕竟那是星月湖大营的悍匪……

        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打乱了石元孙的行军计划,焦急之余,他心下却暗暗有些庆幸。雨下到这步田地,整个江州平原都成了烂泥塘,那些贼寇再凶悍,终究也是活人,不可能生出翅膀飞过来。军士们淋了这场雨,少不得要病倒一半。但只要能赶到烈山脚下,这条性命便算是保住了。

        石元孙左思右想,脑中没有片刻安;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号角。

        这种充满萧杀意味的号角声,这几个月来宋军上下已经听过无数次,此时听闻,几乎所有人都回头望去,瞳孔恐惧地收紧,连石元孙也不例外。

        那号声来得极快,初起还在里许之外,不过一个呼吸,就逼近到百余步的距离,仿佛在暴雨中御风而行。

        石元孙用变调的声音大喝道:“结阵!”

        为了行路方便,军士们都把军械放到辎重车上,这时乱纷纷过去捡拾,一时间哪里还能展开阵型?

        慌乱中,一个剽悍的身影撕开雨幕,直闯过来。那人精赤上身,淡金色的皮肤犹如一尊镏金铜佛,口中横咬着一柄长刀,正是雷霆刀臧修。队尾一名掉队的宋军躲闪不及,被臧修一撞,立刻横飞而起。

        臧修不理不顾,身体微微前倾,风驰电掣般朝宋军大队袭来,连马蹄都能陷住的泥淖似乎没有对他造成半点滞碍。

        石元孙勒住缰绳的手掌都在颤抖,这时他才看清那人脚上踏着两块古怪的板子,板身一掌宽,两端上翘,仿佛两条小舟。他手中持着一对细竹竿,用来操控前进,虽然满地泥泞,他却像是踏着两条小船,来去如风。

        臧修把细杆收到背后,一把摘下雷霆战刀。霹雳般的雷霆震响中,他宛如一柄战斧,狠狠劈进宋军还未成形的战阵之间。

        越来越多的身影从雨中出现,比起倚仗金钟罩护体的臧修,他们身上多了一件防雨的斗篷,其他装备一模一样,都配备有在泥上滑行的木板和竹杖。

        石元孙惊恐地发现,即使在这种长途奔袭的追击战中,这些贼寇依然保持着完整的队形和犀利的战术。他们没有利用可以滑行的木板,靠速度和灵活性拉开距离与己方周旋,而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破阵对攻。

        以臧修为首,星月湖军士一个接一个闯进他破开的缝隙中,无论是宋军奋力挥出的刀枪,还是军士们仓促抛出的拒马,都无法阻挡他们锋芒。那些凶悍的匪寇就像一柄快刀,在宋军队伍间越进越深。

        石元孙机灵灵打了个冷战,等他清醒过来,立刻一扯斗篷掩住头脸,伏在鞍上,打马狂奔。

        撤退途中遭遇暴雨,宋军士气已跌至谷底,眼见主将被雨水淋湿的大纛晃了晃,然后轰然倒下,宋军呆了片刻,随即溃散。

        没有人再去理会车上的辎重,载满物资的大车被抛到路边,宋国朝廷费尽力气运来的粮草扔到泥中,耗费重金打造的兵器战甲委弃满地,捧日军镶着华丽豹尾的大纛倒在泥浆中,被慌不择路的军士践踏而过。

        宋军的队伍就像一条长长的蜈蚣刹那间解体,每一个部分都争先恐后地朝四面八方逃散。军士们抛下辎重,扔掉刀枪,脱下衣甲,争相逃亡。一边跑一边发出惨叫,仿佛数月来压抑的恐惧都在这一刻迸发出来。

        吴三桂、吴战威、易彪踏着滑板,肩并肩地滑过泥地,他们三个在城中练了几日,虽然不及星月湖大营的军士娴熟,好歹功底扎实,一路过来只摔了几跤,比起在泥泞中连滚带爬的宋军可强得太多了。

        “老桂运气够好,”吴战威道:“一回来就赶上打仗!”

        吴三桂悻悻道:“可惜我去了趟建康,硬仗都让你们打完了。”

        易彪回头看了一眼,“能跟上来的还不到三成,这些家伙平常看着也人五人六的,拉出来一练,可比星月湖的爷儿们差了一大截。”

        三人奉命组建一团的直属营,他们从城中挑选了一百多名佣兵,又招募了一些精壮,好不容易凑够定额的三百人。按照程宗扬多打硬仗的命令,这支新军每每冲在最前,经过漫长的围城战,已经差不多淘汰了一遍。用一般军队的标准衡量,这支血战出来杀气十足的新军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精锐,但比起星月湖大营的强悍还是远远不及。

        吴三桂看着星月湖军士在前冲杀的雄姿,不禁兴起,一把摘下长矛,“我去冲杀一番!亮亮咱们直属营的招牌!”

        吴战威虽然也看得手痒,却惦记着孟非卿吩咐,摇头道:“不成!孟上校吩咐过,这一仗干的是抢钱抢粮的勾当,把宋军赶走就是了,兄弟们还要留着命去水香楼热闹呢。”

        吴三桂笑道:“大哥说的是。这会儿跟上来的有百十号人,这一仗怎么打,我听大哥的。”

        吴战威嘿嘿一乐,“得了吧,咱们仨里面,打仗就数你和彪子在行。你们俩商量,我听着。”

        “成!”吴三桂也不推让,指着宋军道:“宋军三千余人,队伍拉出近三里地,根本就不是打仗的架势。眼下星月湖的爷儿们一上,主将就逃了,剩下的宋军肯定有多快跑多快。让我说呢,咱们这一百多人从中间插过去,把宋军一截两段。老臧他们在后,咱们在中间,两头一拦,咱们一团就直接把宋军的后半截包了饺子。孟上校的二团比咱们走得更早,这会儿多半在前面守着,前半截就归他们。”

        易彪道:“还有侯中校的三团,他们在两翼警戒。按匡仙长当初说的,这场雨最多下一个半时辰,一会儿就停,如果他们被选锋营缠住就麻烦了。”

        “雨停了,地还没干,只要手脚麻利点儿,选锋营连咱们的泥都吃不上。”

        说着吴三桂用手肘拱了拱易彪,“彪子,你那个相好呢?”

        易彪脸上一红,“别乱说——人家是个寡妇……”

        吴战威道:“寡妇怎么了?只要能生会养就成!我说彪子,这一仗打完,咱们跟程头儿说一声,把你和鹂儿的喜事办了,然后再纳个妾!”

        易彪低下头,半晌道:“我要去白夷看看我哥。”

        吴战威和吴三桂一同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知道你有家有口,虎哥肯定也高兴。行了!人也到的差不多了,干活儿!”

        三人略停片刻,整顿了部属,然后朝宋军溃散的队伍正中冲杀过去。

        易彪一边滑行,一边拿起颈中的号角,用力吹响。他的号角声与星月湖大营的肃杀又有不同,号声苍凉悲壮。不多时,后方传来一声相同的号角声,远远应合。易彪等人放下心来,各自拿出兵刃,吼道:“杀!”

        几名宋军拉住一辆大车的驮马,试图割断缰绳,借助马力逃跑。忽然车身一沉,一条大汉跃到车上,他光着膀子,颈背生着黄黑相间的斑纹,就像一头直立的猛虎,双目凶光毕露。

        那大汉狰狞地张开大口,发出一声虎啸般的狂吼。四匹健马顿时四蹄发软,卧倒在地。离他最近的一名军士被他猛兽般的气势震慑,两眼翻白,生生吓晕过去。其他几名军士被骇得倒退几步,接着发了声喊,转身不要命地四散逃开。

        武二郎双手叉腰,一脚跺着满车的辎重,吼道:“敢抢二爷的东西!孙子!活腻了吧!”

        月霜踩着滑板风一样从他车边掠过,黑色的斗篷长长披在肩后,秋少君一手按着粘在脸上的胡须,两只滑板早不知甩到哪儿去,他这会儿施出太乙真宗的轻功,速度比起月霜的滑板竟然也慢不了多少。

        武二立在车上雄视四方,威风十足,可惜他虎威过盛,宋军不是吓晕过去,就是四散逃命,连半个凑趣的都没有,不免有些无味。眼见秋少君过来,他眼一瞪,“臭小子,傻乐什么呢?”

        秋少君翻了个白眼,按着胡子道:“让你天天跟在别人马屁股后面吃灰,突然有一天不用吃了,难道你不乐吗?”

        “我呸!”武二郎啐了一口,“臭小子,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你个非人类的凶徒!人渣!暴力狂!”秋少君还了句嘴,然后叫道:“月姑娘!等等我啊!”

        孟非卿曾对程宗扬说过,世上没有不败的武将,一名好的将领,不仅仅要能打胜仗,更重要的是会打败仗。只有善打败仗,才能最大限度的保存实力。有些将领号称百战百胜,一次战败就永世不得翻身,有些将领却是屡败屡战,无论败多少次,都能东山再起。

        眼前这一战,将宋军不善打败仗的弱点暴露无遗,主将当先逃蹿,余下的军士再没有作战的勇气。捧日右厢军早已残破的指挥体系根本无法组织起一次有效的抵抗,从武将到士卒,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的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