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相见,不如怀念(关于周芷兰的剖析)周芷兰走了,作为本书前六十万字在周文心中的地位无可撼动的女人,我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但是心里却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完全没有码字的心思。

        周芷兰是一个很矛盾的人,她嘴上说着不喜欢吴飞,但是却没有发觉吴飞早已经在她心里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也许有人要问,真的有这样的事吗?我可以肯定地说,有,因为我见过这样的人。

        在平常的相处中,你可能因为已经习惯了某些人的存在,习惯了某些人对你默默地付出,所以你不会多想,把这一切觉得理所当然,但对方想你索取的时候,你会下意识的拒绝,直到某天,这个默默付出的人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你才发觉,原来你忽视了太多的东西,但这一切都已经晚了。

        周芷兰和吴飞就是这样的人。

        那么来探讨一下周芷兰到底喜不喜欢吴飞,我认为是喜欢,但是却被周芷兰那种任性的坚持给掩埋了。

        从一开始的时候就揭示了周芷兰的性格,她属于那种思想成熟的女性,她渴望的是安定的生活和一个能给他依靠的男人,而不是像吴飞那样混社会,随时有可能出事的男人。

        正是这种坚持在她和吴飞之间划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沟壑,挡住了她和吴飞之间的感情。

        所以说,周文也是很幸运的,如果没有周芷兰这份坚持,还有周文什么事?

        周芷兰的矛盾之处还在于她明明不想和吴飞这样的人在一起,却又忍不住喜欢上了周文。

        本质上来讲,周文和吴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她才会试图让周文离开她,因为理智告诉她周文和吴飞是同一种人,她不应该和他们在一起。

        可惜,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理性的解决,那我们所经历的就不是生活,而是剧本。生活的精彩在于感情的爆发。

        所以周芷兰挣扎过,却在周文这里越陷越深,因为感情这种东西,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喜欢,就是喜欢,越是压抑,爆发的时候就越疯狂。

        这样是为什么周芷兰会和周文疯狂一下午的原因。

        第三个矛盾点在于,周芷兰在不是特别喜欢周文的时候可以放得很开,开玩笑、嬉戏打闹甚至不介意周文在她身上占一些便宜,但是当周芷兰发现周文开始走进她的内心的时候,她开始慌了,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周文了。

        也正是这个时候,她和周文之间的感情出现了第一次转折(第十九章和二十章周文想看周芷兰的胸贴的时候)。

        在经过了前期周文和周芷兰的感情纠葛之后,周芷兰的戏份慢慢变少,并不是因为不想写她,而是因为她的性格造成了她不会有太多的戏份,但是她和周文之间感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淡,反而是开始发酵。

        经过长时间的发酵之后,终于在陈龙伟抓住周芷兰之后完全爆发。

        周文可以为了周芷兰赌上性命,周芷兰也可以为了救周文赌上自己下半辈子的幸福。

        这里也是周芷兰的第四个矛盾的地方。

        她明明已经意识到她喜欢周文,但是却因为坚持她对吴飞的承诺而远离周文,也正是这个原因,造成了周文的彻底爆发,不顾吕所长的劝阻也要找吴飞的麻烦,只为了把周芷兰抢回来。

        还有第五个矛盾点,那就是周芷兰要离开周文,但是又不肯当面跟周文告别,因为她害怕当面说不出这些话,所以就留下了一封信。

        再看看她在信的末尾说了什么,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让周文不要再顾及她的感受,遇到合适的、心动的就不要犹豫,但是她却把服装店和房子都交给周文打理,尤其是房子,着重强调了可以让周文住,但不希望租出去。

        试想一下有了这层关系,周文怎么可能完全忘记周芷兰?

        就算他有了心动的人,又如何去面对心中的周芷兰?

        从这就能看出来周芷兰在理智上不想影响周文前进的道路,希望周文能忘记她;但是在内心,她从来就没有想过彻底离开周文,她还对周文抱有一丝幻想。

        写了这么多来说明周芷兰的矛盾,并不是说周芷兰不好,而是这样矛盾的人才最真实。

        大家想一想自己的身边的人,是不是他们的行为有时候也充满了矛盾?

        因为矛盾,是人性的一个直接体现。

        不矛盾,还是一个正常人吗?

        就比如我,每天都在好好睡一觉与爬起来码字之间纠结,这就是矛盾……

        写了这么多,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让大家重新认识一下周芷兰,毕竟也是我花了这么多心思写出来的,不求所有人都喜欢她,只要大家不是那么讨厌就行了。

        接下来是一个轻微的剧透(其实我很不想剧透的,因为大家都太聪明了,稍微剧透一点就把剧情猜出来了——!)

        ,那就是,周芷兰的戏份还没有结束,喜欢周芷兰的期待一下她的回归吧。

        以下为正文:

        当那封信从我手里滑落的时候,我明白,周芷兰终归还是走了。

        我早该想到的,下午的时候她太主动了,当时我还以为是我能力太强,现在想想,恐怕只有让我彻底筋疲力尽,沉沉睡去,她才能在不惊动我的情况下,离开我。

        我没有去找她,因为就像她在信里说的那样,她决定的事,不会轻易改变,就算我找到她,她一样会离开。

        与其费半天劲见到她,让她再伤心一次,不如就这么离开。

        相见,不如怀念。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坐在沙发上沉默半晌,我用微信发了一句:一路顺风。

        但是却看到了一个扎眼的红色叹号。

        对着红色叹号发呆,嘴里轻声说道:芷兰,一路顺风,我会一直等着你回来。

        擦干脸上的眼泪,我平复一下心情,把那封信放到桌子上,下面还有几张纸,两份合同还有一份是服装店的资料。

        第一份合同是周芷兰签的把两家服装店还有这间房子交给我打理的声明,期间产生任何收益我都可以自由支配,而且已经盖上了周芷兰的私人印章,摁上了手印,只要这份合同在手,谁也不能质疑我对两家服装店还有这间房子的支配权。

        第二份合同是关于一家名为芷涵的服装店投资协议,投资人是,楚慕涵。

        芷涵是周芷兰第二家服装店的名字,但是看到投资人的名字时,我的心动了一下,楚慕涵,慕涵!

        我想到了第一次见到周芷兰时,和她在一起的那个女孩,那个漂亮到让我只看一眼就动心的女孩,只是后来因为我和周芷兰的关系,我慢慢淡忘了这个女孩。

        如果这个名字让我的内心动了一下,那么看到投资协议上的金额时,我的心就再一次颤抖了,两百万!

        正常情况下,开一家服装店也不过需要十几万的投资,就算房租贵一点,装修好一点,进货多一点,二十多万也差不多了,但慕涵一次性投资二百万,这是什么样的手笔?

        芷兰的第二家服装店,有这么烧钱吗?

        还有这个楚慕涵,什么来头?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年轻女孩,谁能想到她竟然能拿出二百万巨款?

        带着这两个疑问,我拿出服装店的资料看起来,发现芷涵服装店确实规模很大,或者说,已经不能称之为服装店了,而是一个高档的服装卖场,占据市中心的位置,占地面积近千平米,单说卖场的租金就不是一个小数目,更不要说装修之类的,怪不得要有二百万的投资,怪不得周芷兰会为这个卖场忙得不可开交,连柳萌萌去模特公司的事都顾不上了。

        说实话,我对管理一个服装卖场没有任何经验,万幸的是这个服装卖场已经在几天前顺利开张,人员配置也都到位了,我要做的就是监督这个卖场的运营不出问题就可以。

        放下手里的资料,我意识到周芷兰给我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财富,这个服装卖场是要运营的好,带来的利润绝对不会比三哥的ktv少。

        周芷兰知道我有能力,但是欠缺一份事业的基石,所以她在离开前,把服装店的管理权以及收益权给了我。这份情谊,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忘。

        收拾一下心情,把周芷兰的家里收拾干净,尤其是被我们弄得一团糟的床单,我换了新的,至于那张带着嫣红血迹的床单,我则是直接收起来,没有洗。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十点多了,我拿起周芷兰留给我的钥匙离开了周芷兰的家。

        十点多的小区里还有一些人,但已经不多了,我默默走在路上,心情还是忍不住低沉起来。

        回想下午的疯狂,这才几个小时,我和周芷兰就已经天各一方,再见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或许就像她说的,永远都不会再见。

        当我推开家门的时候高逸明显愣了一下,“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应该跟周芷兰在一起吗?”

        我摇摇头,“周芷兰走了。”

        “啊?”高逸没明白我的意思,“周芷兰走了?什么叫走了?”

        我无精打采地躺到沙发上,“走了就是走了,去别的地方了。”

        高逸凑过来,“去哪了?你没去找她?”

        我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吐出来,“她没有告诉我她去哪了,就连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你TM傻了?找去啊!你费了这么大劲才能跟她在一起,她就这么走了,你怎么没反应?”高逸有些着急。

        我苦笑一下,“没用的,这是她的选择,我改变不了。”

        “你……唉!”高逸叹口气,“真不知道你和周芷兰都是怎么想的,明明那么喜欢,她走了,你却不想着把她找回来。”

        我也跟着在心里叹口气,找回来,有用吗?周芷兰是因为吴飞才离开的,她要给吴飞讨个公道,却又不想牵连上我,又怎么可能回来?

        “有酒吗?”

        高逸摇摇头,从冰箱里拿出一打啤酒放到我面前,“我陪你。”

        人在有心事的时候特别容易喝醉,两听啤酒下肚,我的脑袋已经开始发晕了,我没有任何抗拒的意思,而是继续喝,我喜欢这种脑袋晕乎乎,什么都不用想的感觉。

        高逸放下手里的啤酒,“周文,你不是想知道我和连长之间的事吗?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但是我希望你听了之后能从现在这个状态里走出来,因为人生总是伴随着得意与失意。在你得意的时候不忘形,在你失意的时候不放弃,这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

        “在你遇到我的时候,正是我最失意的时候。你没有当过兵,无法体会一个军人被开除军籍的绝望。在我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时候,是你找到了我,让我跟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