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识阿策那时候,我25岁,他19岁,我毕业正好两年,在一家游戏公司上班,阿策正上大二。
当时我因为男朋友出轨,整个人变得消沉和颓废,甚至有些自杀倾向。整天坐在落地窗前,一边喝着闷酒,一边怀疑:男男之间难道就没有真爱吗?
一天深夜,微信震动,是阿策发来的消息。虽然他没什么感情经历,但安慰起人来却头头是道。他说他不想看我这样颓废,他希望能找回那个很阳光,很正能量,那个活力四射的我。
我和阿策其实认识有一段时间了,他经常给我的朋友圈评论点赞,却少有深入交流。这天夜里,他一直陪着我聊天,直到困意渐浓,他说了一句:“不然你考虑一下我吧?”
阿策说,他想用他的那份炙热来安慰我,愿意做我疗伤的港湾。有他的陪伴,或许我能尽快走出阴霾,拥有不一样的灿烂星河。
说真的,我的确被他发来的信息所打动,我承认我彼时满目疮痍的心,需要有人为我缝合。
我回复阿策,“不然我们就试试吧。”
周末休息时间,我们约在一家网红咖啡见面。年轻人都喜欢这种地方。
现实中的阿策,跟照片里相差无几,格子衬衫搭配一条浅色牛仔裤,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一看就很书生气。
在咖啡馆里聊着聊着,我们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点。比方我俩都喜欢看电影、看书、还有就是去旅行,这还不算,我们最喜欢的歌手竟然都是小野丽莎,那曼妙的旋律,让疲惫的心灵,得到救赎和停歇。
可以说是一拍即合吧,我们就这样,从微信好友,变成了恋人关系。
2
和阿策好的头两年,他还是在校大学生,大家都很忙,没时间聚在一起,只有等到周末才能约出来。
平时,我会抽时间去他们学校,我知道阿策喜欢吃零食,尤其是甜食,我会去超市和糕点店,给他买好多零食和甜点。
到了学校大门口,阿策已经提前等候,见到我来,他笑得无比明媚灿烂。让我突然想起李宗盛写的一句歌词——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阿策知道我爱吃辣的,常带我去他们学校后门的美食街,俩人要上一锅麻辣干锅虾。我一个人大快朵颐,见他也吃了不少,就没太在意。
后来我才知道,阿策原本是不吃辣的,但他不愿扫兴,只得硬着头皮和我一起吃,等晚上回去再吃一把胃药。
后来知道这个事情,我还笑话他傻,好脾气的他会瞪着眼睛,故意生气不理我。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甜食哄他,如果甜食不管用,就只能靠买书。
我知道他很喜欢看书,每次逛书店的时候,遇到他感兴趣的书,就会买下来送给他。
3
阿策大学毕业那年,刚好我从公司辞职。大学两个玩得特好的舍友,想拉我一起创业,只不过不在本地,要去南方。这意味着要么阿策跟我一起去,要么就是异地恋。
我承认我自私,但那个创业项目是个难得的机会。我清楚阿策舍不得这座城市,而我也舍不得他。 最后我决定和他开诚布公地聊聊看。
和他聊这些的时候,我的心是忐忑的,是不安的,可不安中也带着一丝期许,反正是五味杂陈的。说完我的想法,看着对面的阿策,我仿佛在等待最后的审判。
是去?是留?两种简单答案,当时却看上去极为沉重。
阿策沉默良久,就在我以为他会选择放弃的时候,他抬头看向我说道,“阿沐,如果,我要是不跟你去,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说散就散了。”
我没有吭气,我们都知道异地恋有多难。初去南方我一切从零开始,而阿策刚出校门踏入社会,不管是人还是物,看什么都是光鲜的,试问我们真的能保证一直保持初心,保证不变吗?我没有这个信心。
阿策没说话,只是点点头。就在我以为他要起身说再见时,阿策忽然转过身拉住我的衣袖,问我:“如果,要是我同你一起去,是不是我们就一直在一起?”
那一刻,我从阿策的眼神里,看到一种如同火种般的炙热和笃定。他为了我,为了和我在一起,放弃了他曾经热爱的城市。
对于此,我心里有愧,但我发誓,一定会对他好。
4
阿策和我初到南方,真的吃了不少苦。因为我所有的钱都投进项目里,手头特别拮据,只能省吃俭用,住最便宜的城中村。
阿策找了份工作,上班的地方离城中村很远,中途需要转好几班车,每天光是通勤就要两三个小时。那时候我也忙,两个人顾不上沟通。
有一次,公司临时提交游戏备案,时间催的很紧,一直忙到晚上八点也没来得及去吃饭。手机铃响,我以为是客户来催,打开手机才发现是阿策的电话。他在公司楼下。
我快速朝窗子外扫了一眼,发现外边正下着大雨,当时我心里一紧,知道坐出租车他是舍不得的,肯定是坐公交,又走了十几分钟的路程。
我赶忙丢下手里的工作,快步朝楼下跑去。阿策已经被雨水淋湿了大半,我忙上前几步,忍不住责备他,下那么大雨怎么就不会打个出租,他也只是好脾气地吐吐舌头,解释刚从公交车站下车没下雨,走在路上才突然下的。他还转头安慰我说,不要紧的,只是淋点雨又有什么关系。
阿策笑嘻嘻地将捂在胸前的保温桶提到我面前,嘱咐我赶紧趁热吃饭,不然再不吃就凉了,我问他吃过没有,他说刚才天太闷热,没什么胃口,等待会回去再吃,打开保温桶,我看见全是我爱吃的菜。
当时我们没有钱。每顿的饭菜,大多是阿策在超市打折的时候买的。即使这样,他还是想方设法尽量把干瘪没什么水分色泽的菜,弄成最美味最可口的菜肴给我吃。
那几年创业,因为工作压力大,我会整夜整夜睡不着觉,阿策就抽时间跟着手机里的视频学习按摩,每天晚上睡觉前,他总会准备一杯热牛奶,让我喝下去,让我枕在他的膝盖处,然后开始给我按摩。
最开始,阿策手法生涩,听到我咿咿呀呀的惨叫,他会露出一副低眉垂眼任君来骂的样子。等到后来,阿策越来越熟练了,我的睡眠质量也渐渐好转。每天夜里,我都会将他紧紧搂在怀中,这样睡着最安心。
5
一晃几年过去,公司开始步入正轨,阿策的工作也干得不错,我们离开了城中村,在阿策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公寓。日子越过越好,有点苦尽甘来的意思。
因为离公司近了,阿策不必再转几趟公交。有的时候我下班早,也会开着二手车顺路接他。
阿策喜欢烹饪。 一有时间就拿着手机,打开各种美食APP,钻研各式美食,我倒是大饱口福,就是奈何体重只升不降。我笑说我要被你喂成猪了,阿策脸上却带着笑,假装视而不见。
阿策拿手的好菜有许多,可我最喜欢还是他做的柠檬酸辣虾,还有麻辣香锅,每次吃完都觉得不过瘾,嫌他做得不够多。
阿策是个喜静的人,但他不讨厌朋友来家里吃饭。有时候,我会约上几个圈中好友,让他们和我一起品尝阿策的手艺。阿策最喜欢听朋友们夸他做的饭好吃了。
朋友们也确实给面子,说我是交了啥好运,能认识这样一个优秀的男朋友,有才有颜值,还关键又会做饭。
我忍不住偷乐起来,可能是上辈子积福太多,这辈子得到福报了。
6
我和阿策一路走来,到如今已经有八年时间了。经历了七年之痒后,我依然爱他,爱他的所有。不管是他身上的优点还是缺点,我都照单全收。
阿策依然喜欢吃零食,躺在沙发吃薯片,碎渣弄得到处都是。我会忍不住骂他几句,但最后还是得乖乖帮他收拾。
阿策爱做饭却不爱洗碗,衣服经常换却不爱洗。起初我工作忙,这种家务都是他做的,现在日子过好了,阿策就都推给我干了。没办法,做老公就得任劳任怨。
三十岁生日那天,阿策在家里小厨房做了个蛋糕,说实话味道怪难吃的,但我却一口没剩。那是他花了一下午用心做的,更是他几年来爱我如初的证明。
生日礼物是两只对戒,我们给彼此带上。没有闪耀的钻石,没有昂贵的牌子,有的却是最朴素的我爱你,和一生不变的真心。
人的一生,真的没那么长。在短暂的生命旅途中,能够遇到一个始终如一的人,真的不容易。
我很幸运,能够遇到阿策这样的人生伴侣。现在,我们有了第一个八年。紧接着,就会有第二个八年,第三个,第四个……
同志之间有真爱吗?八年前失恋的我,对着阿策问了这个问题。而阿策也用这八年的时间,给了我一个最幸福的答案。
说起来有点肉麻,但我衷心的希望,直到生命的最后一秒,都陪伴在你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