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恋一定是伴随性行为的吗?会有无性的吗?”
这个问题经常有小白会问,这个其实还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的清的。一般发出提问的都是妹子。所以为了怕她们以后后悔,一刀切的回复也可以无性是不完全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概念是什么是“性行为”。按照我们常规的认知,性行为=性交,即是双方生殖器官插入性的参与,以生殖或者获得生理及心理上的快感为目的的行为。这是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已经认同接受的性行为方式,称为狭义的性行为,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来回答开头的问题,那么虐恋行为确实是可以存在“无性”的情况,因为根据调查,在虐恋行为中不产生生殖器接触、射精等行为的大有人在。
而广义上的性行为旨在满足性欲和获得性快感而出现的活动和动作,我们常说的“要上天了”,“我可以了”,“嗨了”都可以归为此类。
所以又照此理论,绳子摩擦过皮肤,眼罩蒙上眼睛,手铐的卡拉卡拉声。sub对dom的心理依附,都可以理解为它是身体性快感的释放。
因此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来回答文章开头的问题的话,我觉得虐恋行为一定是“有性”的,只不过其中有部分虐恋行为不再依靠生殖器的摩擦来获得狭义的快感和高潮,而是发生了进步,将性快感的获得和满足转嫁到了身体其他部位,大脑、皮肤、脚掌、手臂,等等等等。
如李银河女士所言:
"虐恋的意义之一就在于它使性快感与生殖器官相分离,在虐恋活动中,有时甚至可以完全脱离生殖器官。"
在当前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明的大环境下,将性快感与生殖器脱钩的性思潮是社会文明进步特征之一。比起1926年的张竞生先生来说,已经是天壤之别,不得不佩服先生的勇气。
以科学家的态度而言之,于各人性史上所要的是事实,当然无顾忌无避讳,应有尽有,登载出来。可是在“按语”上,我们所要的是一种最美的艺术方法,而希望由此方法,使这个被世人污蔑为猥亵与误会为神秘的性欲,变成为世间最美妙,最兴趣和最神圣的事业。科学与艺术,并进而不悖,使阅者对于今后的性欲,一面得到了科学的教训,而一面有得到了艺术的技能,这就是我们发刊这部《性史》的用意了。
这么讲开了,是不是又对“性”有了不一样的思考呢。以上两位先生所著其实有助于中国人绕过文化层面的包袱,去享受一个人与性相关的基本权利。假设中国人除了吃饱穿暖传宗接代之外也有了一点对性快乐的要求;假设中国人也愿意有选择性活动方式的自由;假设中国人也喜欢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有趣、更快乐一些,那么这是不是人权进步的又一大努力呢。
所以,总而言之,言而简之。“性行为”不一定是“性器官”的接触,但一定是有性快感的。女孩们所顾忌的“性”。如果你明确不愿意,还是要事先正色言明,表明态度。
作为男生,也要问自己,自己究竟是图射精时的那一瞬间还是真正热爱“sm”。